我喜欢黑瞎子?
也许吧。
或者准确一点儿说,我只是对他,无法拒绝。
如此而已。
第一次见他已是十六年前,没有多深的印象。
在霍家。
他这么多年似乎丝毫没有变化,在外貌上。
不,也行近日似乎圆润了一点,大概是因为最近安生了几个月。
不过他那时候看起来很潇洒。
看惯了我和小邪这种人,再看他,有一种很痛快的感觉。
不过我们这种人,对于那种自由,想都不敢想吧。
囚鸟而已。
偶尔说上几句话,也都是正事。少有闲谈。
我不算是多有趣的人。他话也不算多。
一直到海货的那次。
其实要说我志在必得,倒是也不至于。好是好,但是总归也不算凤毛麟角。
但是好巧不巧,过到了解家。
让下面的人去见他,总觉得有几份不好,显得怠慢。我只得亲自去。
换上了每次谈事情都穿的粉衬衫,约在了自家的茶楼。
虽然我更喜欢黑色,不过我喜欢不喜欢,绝大多数的时候,都是无所谓的。
小邪说粉色和我很配,看着不那么严肃,就一直穿到今天。
我去的时候他已经到了,外面下起了小雨。
我讨厌下雨的白天,喜欢下雨的晚上。不过这也都是无所谓的小事。
他用手指在起雾的窗户上哗啦着,画着老丁头儿。
我没来由的想笑。
这是我长大以后第一次对着吴邪和秀秀以外的人,发自内心的想笑。
还被抓了个正着儿。
他感觉到有人进屋儿,转过头来,正撞上我缓慢收拢的嘴角。
我似乎是帅到他了,他看起来有些愣神儿。
不过这种事情在我的人生中已经习以为常,我坐下,淡定的给他倒茶。
我开的价格很公道,不算抬价儿不算压。
其实就算他不想给我,我也无太大的所谓。来见他也只是为了场面上过得去罢了。他当时似乎是跟着陈皮阿四在混,不过也只是陈皮出钱,他办事儿。他似乎不可能归顺任何人,也不可能忠心。今天,大概也亦是如此。
我不喜欢陈皮那个老头儿,虽说从二爷那儿论我们算是师兄弟儿,可是我觉得我和二爷,和他,根本不是一路人。
他很多的时候是丧良心的。
我就还行。
他爽快的答应了,只是对于我想保护文物的说法嗤之以鼻。倒是也正常,其实我自己想来,也觉得有些智障。不过明知不可为而为之,似乎我这辈子,都在做这种事。也算是习惯。
我刚打算给他拿钱,他慢悠悠的开了第二个条件。
我早就想到,大名鼎鼎的南瞎不会这么好答对。不过我也是死都想不到,他开的条件,居然是要我陪他。
是,他刚才都对着我发花痴了,提出这种条件倒也是合乎逻辑。可是让我想不到的是,他居然真的敢在我的地盘儿大言不惭直截了当的说出这种话,似乎对于生命,有一些过分的草率了。
一般情况下说这种话的男人,大概率会被我下令打死。不过我也不知道为什么,我对这个画老丁头儿的百岁老人格外开恩。想想也是,他都已经是脑瘫了,是应该理解并爱护一下残障人士。
他站起来走近我,我才注意到他比我高出一头,看起来略微有些压迫感。
怎么是个人就比我高。哎。
你是不是活腻了就在嘴边,可是却感觉嚼了半天也没说出口。
他摘下眼镜儿来看着我,一双竖瞳犹如暗夜猫妖。
早就听道儿上说没人见过黑爷的眼睛,今日领教,果然骇人。
让我想起小时候胡同儿里吓人的夜猫。
怪不得他黑天比白天看的都清楚,有那么点儿意思。
我忽然想起小时候八爷给我算过一卦,他说我二十六岁的时候,会有大劫。
我见他这天,正巧是我二十六岁的生日。
你说多怪。
八爷的卦,向来神准。
我耸耸肩表示可以跟着他走,不过最多一下午。毕竟明天还有事情。
若是被他害死,倒是清闲了。
我实在对他的眼睛有些好奇。他日能为我所用的话,岂不美哉。
不过,今天这钱,我可是就不会付了。
结果他居然笑着戴上了墨镜。得,几千万说打水漂儿就打水漂儿,我这是被算计了。合着他打一开始的目标儿就是我。
色迷心啊。
北京没什么好玩儿的地方,都是些人文古迹,算不上好看,也算不上有文化。更何况他哪有兴致。我不知道他准备找我做什么。不过倒是也不怕。
我还挺想知道,我俩谁身手好一些的。不用刀枪,他不见得强过我。
体力无法决定一切,而他智力似乎明显有限。
我没有潘子那种可靠的伙计,这种事情自然也不想走漏出去风声。
于是他开着车载着我,居然直接开到了酒店。还在楼下买了一盒套儿。
胆子是真的大。
我问他不去吃饭看电影吗,这么直接这么急。结果他说他已经好几天没睡觉了,上岸之后一直在忙。现在上了困劲儿,眼睛疼。
我下了车把他换到副驾驶,开车带他回了我那儿。
不知道为什么,我居然有些担心他的安全。也许是因为好奇他的眼睛吧。
我第一次带男人回我的住处,即使是小邪,也没来过这儿。
我有一点儿轻微的洁癖和强迫症,很在意这回事儿。
他脱掉了黑皮衣和黑皮鞋,里面是黑色的衬衫和长裤。从头到脚一身儿黑,这算得上是我喜欢的打扮。我示意他去洗澡,不然不要坐我的沙发。我自然不会让他睡我的床。毕竟新买一个同款的床,也不算便宜。
他走进洗手间,揶揄我的护肤品多。我从小到大都比常人化妆易容的次数要频,皮肤自然不算好。我坐在沙发上听着他冲澡的歌声,低头看自己手心儿上的老茧。和那些交错纵横的皮肉纹理。
其实我和小邪都不算是信命的人。
但是却也一直都活在命里。
认不认命都是命,徒劳挣扎。
他的头发很长,此刻垂下来似乎远胜于我,不过大概只是没时间去剪吧。这屋子只剩下我和他,他大大方方的摘掉了眼镜,一边擦着头发一边扭着颈椎从浴室走出来,一丝不挂。
光线让他的瞳孔扩张,此刻看起来像只萌猫,和身体极其脱节的违和。
我的表情似乎难以自控的开始扭曲,脸几乎就快要瘫痪了。
八爷,你这个卦,是算在这种方面的吗。
我也是男人,虽然接受这个事实也不过是十多年的光景,但是也已经很熟练很习惯了。我强装自然的打量他,个子高挑,身材也好。两条长腿紧实矫健,胸肌腹肌臀大肌一个不少。
注意到我刚才看着他的眼神,他垂下眼帘,这样就顺眼多了。看起来危险而性感,沉稳又强壮。
很男人。
他自来熟儿的去衣柜里翻我的衣服,似乎并没有打算一直光着屁股。
勉勉强强紧紧巴巴的套了条裤子,就拉着我往床上去了。
如果爷爷知道我因为几千万就跟别人睡在一起,不知道会不会哭。
我们解家似乎从来都穷不到这个份儿上。
不过我也的确没有和人亲近过,倒也新鲜。
他业务很熟练的样子,热情洋溢的抱住了我。我下意识的想反抗,可又觉得,其实也挺舒服的。他的怀里很暖,很暖。我眼见着一滴水顺着他的脖颈滑到我的肩膀上,把我的衬衫上浸湿出一个小小的暗色圆圈。
我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,闻到我家洗发水的味道。
我从没想到拥抱居然是个很容易让人放松下来的动作,这么多年,似乎也只有他抱过我。他抱的很紧,很用力,久久不放。
而我似乎越来越提不起力气,双手发麻。
慢慢的,我感觉好像这十几年的担子,似乎都在他的怀里卸了下来。
居然难得的,松下肩膀,感觉到了片刻的轻松。
也居然难得的,竟然没有阻拦他睡我的小床。
他没有再做什么出格的举动,抱着我结结实实的睡了一下午。我起初听着他的呼吸出神,想不明白自己这是在干什么。看着他环在我腰间的手,我拔出匕首,刀尖毫不犹豫的划破了他的脖子。
他似乎醒了,但是没动。
就好像即使我此刻真的捅死他,他也甘愿的样子。
我收了刀,看到他的脖子上留下了一道儿细细长长的红痕,我手下有准头儿,只划破了最外层的表皮。毕竟我可不想毁了我好看的床单。
我躺回去,也开始睡觉。
难得的一夜好梦。
我梦到二爷给我买了一小袋儿海棠果儿,梦到和秀秀一起吃冰糖葫芦,梦到小邪哥哥说要娶我,梦到解子扬他妈给我做狮子头吃,我打赢了他,他把饼干还给了我,竟是些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儿。
不过也都是难得的开心事儿。
醒的时候已经是半夜,他站在窗边抽烟,已经换回了自己的衣服,也是,我的衣服对他来说似乎太小太紧了。而他穿了衣服之后,很识相的没有再坐过沙发和床。
我坐起来,靠在床头后知后觉的想,我居然就这么轻易的和一个男人睡了,用现在的话怎么说,约素炮?
他熟练的好像对我家每一个地方都了然于胸似的,走进厨房开始做饭。之前在大院儿的时候偶尔会有人趴在房上偷听,不过我也不说什么要紧的话,便也没有兴师动众的打草惊蛇。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位色迷心窍的老先生。
可是说他色迷心他却倒是也没做什么实质性的事情,我也的确看不懂他。
他的厨艺还不错,也算合我的胃口。
吃饱喝足他套上了皮衣戴上墨镜准备离开,刚好快到十二点。
倒也算守约。
他走之后我坐在沙发上发呆,像个被糟蹋了的黄花儿大闺女。
心情复杂。
此后很多次都是这样。一直到有一次我喝醉了酒,他上了我。
我的心情变得更加复杂。
我从来都没骗过吴邪,这么多年。只是从前没有和他提起黑瞎子这回事儿。我不知道该不该和他说,最重要的,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去说。
我甚至都不知道应该怎么界定我和他的关系。
除了发生了肉体关系以外,我们似乎偶尔像是朋友,偶尔像是兄弟,偶尔像是父子,偶尔他像个养猫的饲主,偶尔我像个金主爸爸。
他不会和我说太多他自己的事情,对我的生平倒是打听的详细。我不喜欢他表现出怜悯和同情,尽管他千万次的纠正我,那叫做心疼。
我觉得我们不像是情人。
更像是一种互相吸引的关系。很微妙。
我这么说的时候黑瞎子似乎很高兴,像是得了什么了不得的评价。
晚上甚至多炒了四个菜。
我不知道他图我什么,也许是有钱,也许是有势,当然大概率是皮相吧。
倒也正常。
我,其实也不是一无所图。
在小邪,在秀秀,在伙计的面前,我都是铁人一个。不会累,不会害怕,不会倒下。千难万险,所向睥睨。不过在他面前,似乎不用那么绷紧。
和他在一起很有安全感,能睡个好觉,做个好梦。
这已经是天大的恩赐。
让他去帮小邪的时候,其实我觉得有些麻烦他。虽然他说既然我认吴邪,那他也认,但是总归他们之间没什么关系。为了吴邪我把他的命豁出去。
让我觉得亏欠他。
不过我们其实也都明白,卷进吴邪就是卷进九门,卷进解家。
卷进我的事情,他就不会置身事外。这么多年,一直如此。
起初我也不算多信他,除了吴邪,我没有全信之人。包括秀秀。
毕竟霍家女人的脸,看起来都妖异的可疑。
可是这许多年下来,若是他不可信,那这世界,还真是可怕呀。
我从第一次对他无法拒绝,一直到今天。
其实早就认栽了。
我在美国养伤的时候他来照顾我,我让他回去看着小邪,他不肯。
他很少拒绝我的要求,可是那次却很强硬。
潘爷折了,小邪肯定很受打击。虽说我从小一直很羡慕他,他有关怀备至的亲人,有肝胆相照的朋友,有生死相随的兄弟。还他妈有我解雨臣这种老父亲。后来居然还有了张起灵那种鬼畜级别的老公。
是真的欧。
可是若是没有小邪,很多事情是很难想象的,我也是决计支撑不到今日。
他是猜不出下一步的棋局,也是聚拢棋子的磁铁。是一个神奇的人。
他也许不如我聪明,但是却比我有魄力。
敢想敢做,也是真的天真。
是真正能做大局的大人物。
我们的事情若是被写作故事,我想他一定是旋涡的中心,是独一无二的、唯一的主角。悬崖高歌,沙海望月,烟灰一落,便是十年。
是始终保持自我的,最不普通的普通人。
我会是主角竹马竹马的神助攻,有钱有势,年轻帅气。神通广大,有求必应。
也算不错。
黑瞎子很反对我对小邪的保护,想要至少从物理上锻炼他。他说吴家,解家,我和张起灵,王胖子,都像是惯着熊孩子的家长。
而他,要做个尽职尽责的好老师。
我知道他嫌弃小邪拖累我,也不是一天两天了。
可是,去摧毁无邪的东西,总是让人不忍。不是吗。
坏人最后还是他去做了。我们只能选择性的不去看。
沙海的局不算大获全胜,但是总归有些所得。
可雷坑却又失策,千算万算还是被摆了一道,我又一次被送到了美国。
黑瞎子心疼的都快哭了。
萌萌的猫眼儿里泪珠滴溜溜儿的直打转儿,笑的我伤口疼。
他说爱我,千万次的。可是暂时,没法儿抱我了。
我不知道说什么好,刚刚笑出的眼泪,现在才模糊视线。
我总是拿他没办法。
我和小邪都不算年轻了,他和张起灵却还是一如往常。
也许再过四十年,他们就在一起了。
南瞎北哑,浪迹天涯。
东邪西花,合葬山下。
也算不赖。
我此前一直以为,如果我会和一个人在一起,那个人会是吴邪。
至少小时候,我真这么想。
因为这事儿黑瞎子看小邪不顺眼,张起灵看我不顺眼。
想想也挺好玩儿的。
因为有了我,黑瞎子再也不是那个逍遥自在的人了。
我其实不想成为他的负担,不想束缚了他。
可是他说正是因为有了软肋。
人才活的有滋味儿。
什么滋味儿,糖醋还是红烧。
前些日子我被条子掳走,他去救我。回来之后闹了好几天的别扭。
我觉得他变得嗲了。而我变得像个老父亲。
也许我们都没变,或者说都变了。
不过想他的时候我总是不知不觉的就会笑。
这么多年,倒是依然。
就好像那天看到他在窗户上画老丁头的样子。
生如真火,命似刀剑,火中淬火,刀中藏剑。
我从未指望着像小邪,有踏火焚风的麒麟手持刀剑,救于水火。
我只求有人与我一同浴火,不必重生。
燃尽余生,言尽余生。
足矣。